分类:商品房陷阱专题 相关文章

参考《商品房陷阱: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一书

商品房陷阱18:示范文本后面的补充条款,才是开发商设计的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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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景: 7月1日起,浙江将正式启用2023版浙江省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日前,省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3版房屋交易示范合同,包括《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浙江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二、法律分析: 虽然示范文本不具有强制力,但是开发商提供的文本却不允许小业主修改。而且合同厚度越来越厚,少则40、50页,多则80-90页,纵观合同内容,已经将示范文本中保护小业主的条款,彻底变成对开发商有利的条款,而且还会巧妙规避掉法律对格式文本、霸王条款的认定。因此,开发商提供的修改过的合同文本,已经彻底失去了《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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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1:烂尾楼破解之道,以诉讼的方式暂停偿还银行贷款,直至楼盘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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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案涉银行作为贷款人,亦是预售资金监管行,未经住建部门同意就将预售款拨付给开发商,导致资金挪作他用,楼盘停止建设。为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不予支持解除借款合同的申请;同时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及平衡各方合法利益的考量,在作为买受人的被告未提起反诉的情况下,“主动”判决被告从起诉之日起至房屋具备交付条件之前无需向原告履行借款合同中的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二、案情简介: 2015年5月27日,被告HFX因购买住房与原告签订的编号为450697100201220150434993《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约定:被告HFX向原告借款211000元,用于购买位于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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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5:购房资格是门槛,签约前要核实,一旦限购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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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若在网签之前限购政策已出台,有关限购规定就是一项普适性并已经晓喻社会的政策性规定,非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构成“不可抗力”,且任何公民在购买房产时都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 二、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1日,由中介代原告与被告就上海市崇明区XX镇XX路XX弄颐锦水苑13幢39号802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签订了定金合同,并且原告通过中介支付了1万元定金。2021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又就该房屋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补充协议,原告当天又支付了34万元房款,合计一共支付了35万元。因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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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7:解除权除斥期间为一年,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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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该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上诉人迟延支付剩余房款超过一个月,被上诉人即享有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由于双方合同中并未约定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曾就该解除权向其发出催告,被上诉人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自享有解除权之日起一年。2019年6月5日,南湖置业公司向王斌、李建琴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已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诉人主张过权利,故被上诉人的解除权已经消灭,对于其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案情简介: 201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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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8:毛坯房预售合同+精装修委托合同≠精装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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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系买卖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当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照履行。根据合同约定,该房屋单价、总价中不含装修价,附件三房屋装修及设备标准亦明确约定为户内毛坯,无装修,故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应为毛坯交付。 二、案情简介: 2016年9月8日,LSB(乙方)与天下一家公司(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上海市嘉定区武威路2600弄新华悦都2号13层1521室(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75.54平方米,总房价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914,562元;甲方应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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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1:明知捆绑装修,事后反悔,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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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是否构成“捆绑装修”、捆绑销售与案涉《委托软装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之间不具有关联性。判断该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并衡量交易价值是否均衡,二者缺一不可。业主在知晓房屋价格、软装价格等关键交易要素后,依然签订《委托软装合同》,是其在衡量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理性选择。 二、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原告认购被告开发的景鸿名庭,其中8号1502室等四套房屋含软装及家具。但软装协议中对标的物不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缺失的,原告认为该合同是不成立的。合同的第一条款是完全排除原告权利的格式性条款。即使法院认为合同成立,软装协议也是一个捆绑销售的行为,强制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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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2:层高缩水,业主可用空间减少,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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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无论是以套为单位还是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单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是房屋内的空间,而层高缩水对买受人的影响,即可用空间的减少。这样,房屋价格与层高缩水之间建立了关联。对于层高缩水的损失,可通过下面的公式计算:层高差÷约定层高×房屋价格。当然,层高缩水的损失,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上述计算方法仅作为法官自由裁量的依据之一,法官亦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因素酌情调整。 二、案情简介: 2019年2月24日,原、被告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1、原告向被告购买位于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789弄“金地西郊仕家苑”8号X层XXX(复式)房,房屋建筑层高为3.2-3.3米,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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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3:20万元抵40万元的团购优惠,一旦签约,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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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定金合同》及《定金合同附件》约定了房屋总价及优惠方案,原告在最终签约时已享受上述优惠方案。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价格信息,并非最终的实际销售价格,买卖双方签约时可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成交价。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被告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原告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的请求,本院亦无法支持。 二、案情简介: 2016年8月14日,原告路过垄汇公司售楼处,看到垄汇公司有房屋销售,考虑后决定购买,并支付5万元定金。2016年8月21日,原告与垄汇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原告在垄汇公司工作人员带领下支付了两笔钱,一笔是20万元,一笔是1,080,797元,原告认为这些钱都是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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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8:充电桩不是你想装就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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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案中,系争车位并非SYQ专有,而属XXX小区业主共有。根据查明事实,XXX小区业委会通过发布通告的方式,明确表示不同意业主在小区内安装个人专用充电桩,物业公司也无权同意。故在SYQ未举证证明其请求已获XXX小区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SYQ要求殷阳物业配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诉请,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案情简介: SYQ系上海市徐汇区XXX路XXX弄XXX小区XXX号楼XXX室业主,同时系XXX小区XXX号楼XXX号固定车位使用人,从1998年停放至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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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9: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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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原告作为被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依法享有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权利,被告作为业主亦应按约定交纳物业费。 二、案情简介: 原告系经由上海XX有限公司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自2021年12月12日起管理沁悦园小区。原告与上海XX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为小高层3.3元/月/平方米,别墅4.2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6元/月/平方米;业主应当在每月10号前按月交纳物业费,若逾期支付,按照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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