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第19期:以合伙财产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代理要点
针对被执行人以合伙财产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代理要点,需结合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裁判规则及实务操作进行综合分析。以下是相关代理要点的总结: 一、明确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与权利边界 1.合伙财产的法律属性 根据《民法典》及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合伙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非个人财产。若债权人申请执行某一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法院查封其名下财产时,其他合伙人可主张该财产属于合伙共有财产,要求排除对共有部分的执行。 2.共有权的证明与分割协议 若全体共有人(合伙人)已就执行标的达成分割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认可,可请求排除对分割后份额的执行; 若未达成分割协议或未经申请执行人认可,仅以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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