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陷阱75:对于借名买房事实的认定标准
一、裁判观点: 首先应当查明有无书面约定,若当事人之间存在书面约定,则一般可认定存在借名买房事实;若当事人之间无书面约定则应当查明:(1)当事人借名买房原因;(2)购房款支付及贷款偿还情况;(3)房屋实际占有使用及房屋权属证书保管情况等。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综合所查明的事实认定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 二、案情简介: 被告祝某二系原告祝某一、蒋某的独生子,于2016年留学回国并落户至上海工作。2019年,原、被告商议确定,由两原告借用被告名额出资在上海购房。同年5月,原、被告共同至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了《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确认购买上海市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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