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第87期:预告登记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排除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预告登记的效力及能否排除执行是实务中的常见问题。以下是关于预告登记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处理规则及法律依据的详细分析: 一、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221条,预告登记后: 限制处分效力: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优先保护效力:预告登记权利人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期待权,可对抗普通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排除执行条件:预告登记权利人符合物权登记条件时,有权主张排除执行。 二、预告登记排除执行的适用规则 停止处分异议的成立条件 情形:法院查封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后,预告登记权利人提出停止处分异议(如阻止拍卖、变卖)。 处理规则: 法院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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