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执行领域 相关文章

执行异议第40期: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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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程序中,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规定》)第二十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以下是关于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要点、实践规则及典型案例的总结: ?一、追加的法律依据与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变更、追加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且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性的,法院应支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的核心条件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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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9期: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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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法律要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原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可请求追加该原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关键事实与裁判逻辑 背景: 被告公司(某某公司3)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返还定金及购车款共计214.9万元,但经强制执行后仍资不抵债,法院终结执行程序。 股东潘某1(认缴500万元)与潘某2(认缴4350万元)在出资期限未届满时,以0元将股权转让给潘某2之母王某,公司股东变更为王某及另一股东曹某1。 争议焦点: 潘某1是否需因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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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8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在执行异议中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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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在执行异议中的具体应用和法律规定涉及《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实现。结合执行异议程序的特点,以下从法律依据、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管辖与时效、具体应用场景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38条至第542条明确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或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如低价转让、高价收购)。 受让人主观恶意(在低价交易中需证明受让人知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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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7期:追加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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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异议中,追加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问题,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且重要的争议焦点。以下是结合文件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一问题的总结和分析: 一、裁判观点 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未足额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股东需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条件: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享有期限利益,但若公司具备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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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6期: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法人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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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被执行人。本文将重点探讨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法人分支机构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   一、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有限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也可以申请追加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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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5期:追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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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执行中,当涉及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清偿问题时,若原被执行人(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法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依法申请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为被执行人。以下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追加情形及法律依据进行总结: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追加情形? 直接追加出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法院可直接执行该企业的财产,或要求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出资人财产与企业混同 若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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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4期:被执行人死亡、分立、合并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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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涉及被执行人死亡、分立或合并的执行异议之诉时,代理思路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分情形制定策略。以下是综合相关法律依据和实务经验的代理思路总结:     ?一、被执行人死亡时的处理思路 程序中止与变更被执行人 若被执行人死亡,法院通常裁定中止执行,待继承人明确后恢复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申请变更、追加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被执行人,但责任范围限于遗产价值。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无需追加继承人。   遗产核查与执行边界 需及时向法院提交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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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3期:法院预查封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的代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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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法院预查封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代理思路需结合法律规定、权利基础、举证要点及程序策略,综合分析案件特点。以下是具体代理思路及法律依据分析:     一、明确预查封的法律性质与异议途径 预查封的法律性质 预查封是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为保全财产采取的临时措施,其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但需注意其适用的法律依据(如《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财产保全规定)。案外人若主张对预查封标的享有实体权利,需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解决,而非执行行为异议程序。   异议前置程序 案外人需先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后,方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需确保异议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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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2期:多个法院轮候查封引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的代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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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业主在购房过程中遭遇法院多轮查封的情况,需结合法律程序与实际情况采取综合应对措施。以下是具体的解决方案与注意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及实务经验整理: 一、核实查封信息与法律依据 确认查封顺序与原因 法院查封房产通常涉及轮候查封(即多个法院依顺序查封同一房产),需通过法院查询查封的具体顺序、案件号、执行依据(如判决书、仲裁裁决等)以及查封期限。轮候查封在首封解除后自动生效。 关键点:若查封顺序在后,需等待首封处理完毕;若查封顺序在先,可通过法律程序优先主张权利。   审查购房合同与查封时间 若购房合同签订在查封之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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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31期: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但未过户的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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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夫妻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但未过户引发的执行异议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适用综合判断。以下从法律规则、裁判要点及典型案例等方面分析: ?一、法律规则与裁判原则 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未办理过户的,子女未取得物权,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被强制执行。   赠与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属于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但未过户前赠与关系未成立,子女仅享有要求父母履行过户义务的请求权,而非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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