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第84期:案外人基于执行标的共有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针对案外人基于共有权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其处理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法典》第303305条 共有物可分割且不影响价值的,按份额分割;不可分割的,可折价、拍卖后分割价款。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 对共有财产的执行,可查封全部财产,但需通知共有人协商分割或析产诉讼。 二、实务处理标准 可分割标的物 条件:共有份额明确(如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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