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陷阱27:解除权除斥期间为一年,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一、裁判观点: 该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上诉人迟延支付剩余房款超过一个月,被上诉人即享有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由于双方合同中并未约定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曾就该解除权向其发出催告,被上诉人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自享有解除权之日起一年。2019年6月5日,南湖置业公司向王斌、李建琴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已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诉人主张过权利,故被上诉人的解除权已经消灭,对于其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案情简介: 201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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