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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7:解除权除斥期间为一年,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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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该合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上诉人迟延支付剩余房款超过一个月,被上诉人即享有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由于双方合同中并未约定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曾就该解除权向其发出催告,被上诉人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自享有解除权之日起一年。2019年6月5日,南湖置业公司向王斌、李建琴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已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且被上诉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诉人主张过权利,故被上诉人的解除权已经消灭,对于其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案情简介: 201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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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陷阱19:房屋有抵押,无法办理过户,判决涤除抵押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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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原、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含居间)合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被告在收取143万元房款后,未按约办理系争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被告显属违约。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且有意愿代被告履行超过购房尾款数额的银行抵押贷款本息结清义务,并将该款项交付至本院代管,系争房屋抵押权人亦同意在贷款债权本息得到足额清偿的前提下,配合办理系争房屋抵押注销手续。因此,继续履行合同并不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障碍,被告理应配合原告办理系争房屋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应缴税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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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陷阱20:放弃违约金调整的条款,是把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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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说1。 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放弃违约金调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主观上看,双方当事人均是为了自身商业利益而从事本次交易活动,是在自愿平等的情形下签订《预租赁协议》和《租赁合同》。从客观上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合同双方当事人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租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第三条第四款以及《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五款的约定已经明确放弃调整违约金。即无论损失是多少,违约金均按人民币500万元金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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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陷阱21:总房款20%的违约金,不仅是个笑话,还是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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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裁判观点: 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被告表示过高,本院认为,违约金兼具惩罚性及补偿性功能,根据合同约定,并考虑到原告由此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兼顾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本院酌定为53万元。 二、案情简介: 原、被告经中介居间于2021年5月10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佳乐路77弄14号701室(复式)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格为1,350万元,第一笔购房款70万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第二笔购房款1,230万元于双方共同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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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陷阱22:无论是买卖或赠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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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论是买卖或赠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均属无效,即使其监护人在系争合同上签字也达不到追认效果,更何况被告作为监护人,擅自处分华某1的房产,且无证据证明华某1取得了相应对价,损害了华某1的利益,未尽到监护职责。 二、案情简介: 华某1于2019年8月3日去世,生前与章某育有两子,即华某2与华某3。1958年左右,华某1与章某离婚,后未再婚。华某3先于华某1去世,华某3育有一女,即原告。华某2于2022年4月17日去世,生前未婚未育。被告是华某1的弟弟。1994年12月2日,华某1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购买系争房屋,登记在华某1一人名下。2011年8月30日,华某1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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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28:毛坯房预售合同+精装修委托合同≠精装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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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系买卖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当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照履行。根据合同约定,该房屋单价、总价中不含装修价,附件三房屋装修及设备标准亦明确约定为户内毛坯,无装修,故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应为毛坯交付。 二、案情简介: 2016年9月8日,LSB(乙方)与天下一家公司(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上海市嘉定区武威路2600弄新华悦都2号13层1521室(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为75.54平方米,总房价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914,562元;甲方应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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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1:明知捆绑装修,事后反悔,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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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是否构成“捆绑装修”、捆绑销售与案涉《委托软装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之间不具有关联性。判断该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并衡量交易价值是否均衡,二者缺一不可。业主在知晓房屋价格、软装价格等关键交易要素后,依然签订《委托软装合同》,是其在衡量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理性选择。 二、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原告认购被告开发的景鸿名庭,其中8号1502室等四套房屋含软装及家具。但软装协议中对标的物不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缺失的,原告认为该合同是不成立的。合同的第一条款是完全排除原告权利的格式性条款。即使法院认为合同成立,软装协议也是一个捆绑销售的行为,强制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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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2:层高缩水,业主可用空间减少,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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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无论是以套为单位还是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单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是房屋内的空间,而层高缩水对买受人的影响,即可用空间的减少。这样,房屋价格与层高缩水之间建立了关联。对于层高缩水的损失,可通过下面的公式计算:层高差÷约定层高×房屋价格。当然,层高缩水的损失,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上述计算方法仅作为法官自由裁量的依据之一,法官亦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因素酌情调整。 二、案情简介: 2019年2月24日,原、被告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1、原告向被告购买位于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789弄“金地西郊仕家苑”8号X层XXX(复式)房,房屋建筑层高为3.2-3.3米,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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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3:20万元抵40万元的团购优惠,一旦签约,无法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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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定金合同》及《定金合同附件》约定了房屋总价及优惠方案,原告在最终签约时已享受上述优惠方案。网上房地产公示的价格信息,并非最终的实际销售价格,买卖双方签约时可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成交价。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被告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原告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的请求,本院亦无法支持。 二、案情简介: 2016年8月14日,原告路过垄汇公司售楼处,看到垄汇公司有房屋销售,考虑后决定购买,并支付5万元定金。2016年8月21日,原告与垄汇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原告在垄汇公司工作人员带领下支付了两笔钱,一笔是20万元,一笔是1,080,797元,原告认为这些钱都是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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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38:充电桩不是你想装就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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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本案中,系争车位并非SYQ专有,而属XXX小区业主共有。根据查明事实,XXX小区业委会通过发布通告的方式,明确表示不同意业主在小区内安装个人专用充电桩,物业公司也无权同意。故在SYQ未举证证明其请求已获XXX小区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SYQ要求殷阳物业配合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诉请,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案情简介: SYQ系上海市徐汇区XXX路XXX弄XXX小区XXX号楼XXX室业主,同时系XXX小区XXX号楼XXX号固定车位使用人,从1998年停放至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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