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4.提供虚假文件、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
一、裁判要旨: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案情介绍: 2016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张X伙同赵JJ、吴H在本市顺义区等地,以伪造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评估报告等贷款申请材料为手段,借用他人名义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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