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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6.购买拍卖房被骗、诱因在于“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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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被告人ZY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处罚。 二、案情介绍: 2017年2月,被告人ZY向被害人李某谎称可以通过参与司法竞拍的方式低价购买本市虹口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产。同年3月,双方签订购买拍卖房委托代理合同,李某先后向ZY支付购房定金及路费等共计人民币23.5万元(以下币种同)。后ZY又向李某谎称可以通过上海XX中心,以参与国有资产出让的方式取得涉案房产,并与李某签订合作协议。经查,ZY未参与竞拍,骗得的钱款均用于其个人花销。 2020年12月10日,被告人ZY接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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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5.为赚快钱,伪造证件规避限购,走上行贿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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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被告人蒋HY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二、案情介绍: 2015年至2018年1月,从事房产中介的被告人蒋HY在明知上海市相关房产限购政策的情况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等材料,通过国有事业单位上海市嘉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郭JS、施XQ、顾Q、瞿XF、蒋HX、金Y(均另处)等人,为不符合本市购房政策人员所购房产违规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及不动产权属登记,并先后多次给予郭JS、施XQ、顾Q、瞿XF、蒋HX、金Y等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以下币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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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4.提供虚假文件、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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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案情介绍: 2016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张X伙同赵JJ、吴H在本市顺义区等地,以伪造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评估报告等贷款申请材料为手段,借用他人名义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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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3.产调是个人信息、售卖获利,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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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被告人吴H、李SM、吴XX、王HT、杨HW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牟利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吴H、李SM、吴XX、王HT属情节特别严重,杨HW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案情介绍: 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间,被告人吴H采用冒用账号和密码的方式,私自登录房地产信息查询系统,将非法获得的产调信息出售给他人牟利。截止案发前,被告人李SM、吴XX自吴H处购得900余条产调信息,被告人王HT自吴H处购得600余条产调信息,被告人杨HW自吴H处购得40条产调信息,四人均将购得信息加价出售给他人牟利。另查明,杨HW又自他人处购得产调信息4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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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2.员工涉嫌诈骗,公司表见代理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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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刑事案件的处理与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冲突,无论刑事案件如何定性,ZLX公司均应承担退还意向金的责任,至于如何避免彭文青双重受益,存在多种处理方式,ZLX公司不能据此免除民事责任,故对ZLX公司该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二、案情介绍: YLB系ZLX公司邓蔚路店店长。2019年1月23日,在ZLX公司邓蔚路店,由YLB的经手,彭文青(甲方/买受方)与ZLX公司(乙方/居间方)签订了《意向金协议》,约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购买位于苏州市之物业,购买价格不高于405万元,付款方式为首付款加商业贷款;甲方为表示购买诚意,同意于本协议签订时支付意向金,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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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之房产中介篇:1.房产中介未尽责,产生损失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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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情介绍: 2020年11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房地产交易的媒介服务,促成原告与案外人达成交易条件并订立相关协议,并收取相应的居间报酬。被告经过调取原告社保纪录,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告知原告具备购房资格,原告因此支付了佣金17,000元,并且在2020年12月12日,原告与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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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告诉你:涉抵押的房屋还能过户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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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上有抵押,还能过户么?这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揪心事。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书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屋出卖人负有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当房屋存在抵押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配合办理过户,抵押登记不构成过户障碍。 2009年,朱某与雷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朱某购买雷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房屋价款为100余万元,雷某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同日,雷某向朱某出具收条,显示雷某已收取全部购房款。随后,雷某向朱某交付该房屋,但迟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直至2019年时,涉案房屋仍登记仍在雷某名下。后雷某向奚某借款,并在房屋上为奚某设立了抵押权。朱某诉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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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借名买房有风险,确权、过户谨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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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裁判要旨: 借名人依据借名协议以出名人为被告要求直接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双方纠纷系债权债务关系,如借名人坚持其诉请则应判决驳回;如借名人变更其诉请为要求出名人按照约定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则参照前述要求配合过户的审理思路进行处理。 二、案情介绍: 2015年中,原告因当时没有上海社保,故以妹夫何某1的名义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松江区XX镇XX公路XX弄XX号XX室房产,上述房产虽于2015年10月10日登记于何某1名下,但该房屋的购房款、契税等均由原告直接支付。购房后至今,原告一直居住并占有使用该房屋,该房屋所涉的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一切费用也是原告自己支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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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担保贷款合同也应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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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担保贷款合同的解除】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原告起诉: 1.解除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崇明支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2.解除其与豫商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豫商公司返还张荣、刘婷婷购房款2,536,466元以及张荣、刘婷婷已经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崇明支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147,191.06元(实际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由豫商公司直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崇明支行归还;3.判令豫商公司向张荣、刘婷婷支付违约金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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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一方都有权提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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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原告起诉: 2018年7月29日,双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涉案房屋。双方约定购房总价1,640,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购房款820,000元,后于2020年8月17日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尾款820,000元。然截至庭审之日,被告仍未向原告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故提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交付房屋以及协助过户的诉讼请求,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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