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分割问题总结(仅供参考)
序号? 购房时间 出资类型 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约定/有无房本等情况) ?1 婚前购房 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3 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 ?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4 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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