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老王专栏 相关文章

关于在离婚诉讼中房产的分割问题总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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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购房时间 出资类型 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约定/有无房本等情况) ?1 婚前购房 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3 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 ?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 4 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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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逾期办证4点法律常识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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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依据: 第17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18、19条为出卖人办证不能应负责任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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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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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法律问题研究 王俊伟 ? ? 上海欧泽律师事务所   摘要   本文将以具有代表性的淘宝网和上海地区的公拍网为例,结合其他地区网络司法拍卖的实务经验,简要分析司法拍卖互联网化的必然性、发展历程、两种主要模式的利弊分析、网络法院拍卖活动接地气的规定以及对网络司法拍卖未来的运营和探索做出理性判断,并根据自己的实务经验提供些合理化建议。 执行难是一项长期困扰我国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尤其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判内容的被执行人,不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更会对司法公正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人民群众对此也反应强烈。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司法改革当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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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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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特别告知(一)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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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王律师学签房地产买卖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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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房屋买卖合同全称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房地产买卖的示范文本。 面对动辄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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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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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属性,系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住房,其目的是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利益。 允许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转让将扰乱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应认定为无效。 对于满足条件的该类房屋的转让,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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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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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高不下的房价,让很多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放弃了购房的愿望。 水涨船高的房租也使得一部分人远离了城市中心。 这时,农民房,因为低廉的价格,成为很多人安家的选择。 但现实很残酷。 农民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权利,未经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批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无权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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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王律师学签房地产买卖合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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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房屋买卖合同全称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房地产买卖的示范文本。 面对动辄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签订技巧: 本条款是对于交易房产转让款,也就是总房价的约定,是房产交易的核心条款。 风险提示: 实践中该价格通常会出现3中情况: 1.实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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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解除合同与继续履行合同、逾期交房的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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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7年4月28日,A某、B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B某向A某购买位于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399弄X号XX房屋,房屋总价人民4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6月30日前交付;买方未按期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算到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7日未付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未按期交付房屋(包括交接和权利转移)的,应按买方已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自约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买卖合同附件三付款协议约定,首期房款为140万元,第二期房款26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若贷款申请未经银行审核通过或额度不足,买方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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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涉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妻子以丈夫未得授权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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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产在出售过程中,合同上仅有夫妻一方的签字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出售方是否必然有权拒绝出售房屋?近期,虹口法院就审理了一例丈夫代替老婆签字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情回放】 陈先生和童女士是夫妻,二人名下共有一套房产。2016年1月,经中介公司居间,陈先生就该房屋与买家李阿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房价为28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合同落款处本该由童女士签名的地方则由陈先生代签,合同签订当日,李阿姨即支付了定金5万元。 但事后,童女士却称其并不知道陈先生出售房屋,更没有授权陈先生代其在合同上签名,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现不同意出售房屋。李阿姨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陈先生、童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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