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老王专栏 相关文章

想让你败诉的N种方式之2:庭审结束对方提交证据,法庭恢复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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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恢复庭审的疑问。 第1次庭审结束,法庭辩论终结,法庭对于判决书送达方式都征求双方的意见。之后1-2个月突然给你送达了对方的证据,让你质证。如果你不提供书面质证意见,法院直接送达开庭传票。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二、关于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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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诉上海L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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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审判员: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接受WXH的委托,指派本所王俊伟律师担任代理人,依法参加了本案的审理。通过法庭调查,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取得大产证之后交付,是本案房屋的交付条件。 1.交付条件:交付条件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 必须具备的条件,欠缺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2.合同第10条是关于房屋交付条件的约定,第叁款明确约定: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取得大产证。很明显,根据合同法“有约定按约定”的基本原则,本案双方约定了一个对被告比较严格但对原告比较有利的交付条件:取得大产证后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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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法院查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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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房屋被司法限制,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涉案房屋产权,卖方构成根本违约,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案件情况: 2017年4月15日,买方与卖方签订《动迁房预售预购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购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强塘路1218弄XX号XXX室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建筑面积93.15平方米(具体按产证为准),总房价款为250万元,2017年3月22日前支付定金5万元,2017年4月15日前支付230万元,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买方支付房屋尾款15万元; 涉案房屋于2019年12月左右即可办理过户手续,然现因卖方原因涉案房屋被查封,且即将被拍卖,导致房屋无法过户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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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房虚假宣传成本太低,业主维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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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被告因发布虚假电视广告而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在该看房专题电视广告中明确出现了“配套幼儿园、小学是某乙幼儿园、小学”的表述,其行为构成了利用广告对房产销售作虚假宣传。 二、案情简介: 被告在销售该楼盘时,一直以配套教育机构作为卖点。2013年2月28日,被告为推进该楼盘的销售,还在电视台栏目投放了看房专题电视广告,在该电视广告中公开宣传。原告受被告的广告宣传,把楼盘当成学区房,于2013年5月28日与被告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上海市闵行区房屋。2014年1月20日交房入住后,原告发现配套教育机构并不是被告在广告宣传中的“幼儿园、小学、初中”,而是上海市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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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般质量问题拒收房屋,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恐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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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购房人拒绝接受商品房的正当理由应为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包括未经综合验收或明显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例如房屋主体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本案中,原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主要为装修瑕疵,尚不构成重大质量瑕疵,故不能以此作为拒收房屋的正当理由。 二、案情简介: 原告和被告于2019年5月31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购买嘉定区启悦路700弄《BGY嘉誉苑》24号1层101室房屋(下称系争房屋)一套,房屋套内面积106.71平方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588,324元。同时双方约定2019年11月20日之前原告应支付全部房款,被告在原告支付全部房款后10天内交房。合同签订后,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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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结婚规避限购政策的协议无效,包装费被法院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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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观点: 包装费是为包装购房资格而收取的费用,该约定目的是为规避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使得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原告获得购房资格,该约定妨害了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该特别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28日,原告CGQ在被告WL公司的居间介绍下与案外人A、B就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CGQ向A、B购买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总价4,550,000元。2016年10月31日,原告CGQ(甲方)与被告WL(乙方)签订《特别协议》,约定:甲方社保不满五年且单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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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楼盘房托签订的合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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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意见: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涉案楼盘的销售人员,在相近的时间段内擅自以不同亲属的名义签订三份《商品房认购书》,签订目的系为提升业绩,系双方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二、案件情况: FT置业系上海HD庭楼盘的开发商,ZZZ系案外人易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居公司)员工,负责销售上述楼盘。FT置业为制造楼盘销售火爆的场面,指示ZZZ于2018年9月30日以亲戚赵某名义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向FT置业支付5万元。正常情况下,该笔款项应予隔月返还,但FT置业经ZZZ多次申请仍未退款。ZZZ认为《商品房认购书》系双方虚假意思表示,且有损社会公共利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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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定金的处理:卖方收了定金拒绝签约,被判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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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意见: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案件情况: 原、被告及创观房产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杨浦区XX村XX号XX、XX的房屋。三方约定合同于2020年12月5日生效,在150天内签订网签合同。期间,原告与被告沟通,主张提前付款履约,但被告推诿。后三方约定2021年5月5日前往创观房产公司处协商签约事项。2021年5月5日,协商过程中被告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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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诉讼纠纷中,法律文书怎么写才能事半功倍?——退房退款起诉状的写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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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俊伟,上海XX律师事务所,特别授权。电话:18817777148 被告:XX市XX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市XXX路X号X幢X。电话:021-XXXXXXX 第三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负责人: XXX强,该支行行长 ?地址:XX市XXX号一层、二层 电话:021-XXX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双方2019年X月22日签订的《XX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20193xxx23275); 2.判决解除原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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