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买卖常见纠纷热点与避坑指南——第四条 交房方式
【交房方式】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________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签订技巧: 本条款是对于交易房产交房时间、办理入住交接手续的约定,条款看似简单实则弥足重要,事务中经常出现到期不腾房的尴尬局面,更严重的是此类问题处理难度很大。 风险提示: 1.作为卖方来讲,一定要计划到位,按交房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否则容易逾期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2.根据本条约定,卖方应当履行通知买方交房的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可能会因为自己没能通……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