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陷阱8:学区房是噱头,无法就读,索赔难
一、场景: 上海闵行区某楼盘,在宣传时宣称购房即可就读区重点小学。刘X夫妇基于信任购买一套商品房后,发现小区并非房地产公司在广告中宣传的属于名校学区,于是将房地产公司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对于虚假广告做出处罚,后诉至法院索赔损失。 二、法律分析: 双方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被告因发布虚假广告而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在该广告中明确出现了“X的配套幼儿园、小学是华师大附属幼儿园、小学”的表述,其行为构成了利用广告对房产销售作虚假宣传。 广告及楼书宣传中关于涉案小区对口学校的内容构成具……
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