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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要当心,夹带精装修除了涉嫌违规,还有这3点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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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购房业主在购买新房时,会遭遇开发商夹带装修包或者另行签订装修协议的情况,购房者如果不购买,选房时就会遭到诸多限制,所以,大多情况下都忍气吞声,这也为以后出现纠纷埋下了伏笔。 对于这一违规方式,上海《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亦要求,购买商品房不得强制购买车位、夹带升级包。 每平方米2000元精装修房,造价顶多1000元,差的不过400~500元。而光精装修这一个环节带来的巨额毛利润,便可以覆盖一套房子从拿地开发到售卖整个过程一半的毛利。 诚然,面对高额的利益,开发商们不惜铤而走险。 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部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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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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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 出资情况 房本署名 司法实践处理 一人出资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 房屋属个人财产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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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名称错误产生“重大误解”?法院: 撤销合同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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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公司带领下去看房,与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后发现房屋楼盘名称与中介所说不符,是否属于重大误解呢?能否主张撤销合同并要回已付定金? 【案情回放】 某小区部分楼盘名称为“A花园”,竣工于1990年;部分楼盘名称为“B华府”,一期竣工于2007年。两个楼盘处在一个小区内,由同一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入口门牌上同时标注了“B华府”和“A花园”,前者字体较大而后者较小。 老张在中介公司带领下看了位于A花园的一处房屋,随后便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附属《协议书》,并支付定金23万元。签约前,中介公司通过微信发给老张的房屋信息图片上记载“B华府(公寓)……年代:1990年建成……”,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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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退房纠纷中,解除合同通知的3个步骤,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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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案情,对是否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 (一)约定解除权。约定条件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新合同直接约定解除合同或通过在原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双方依约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权。指当法律上的原因出现时,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可据此依法行使解除权。有以下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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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实、伪造身份,经法院调解,构成虚假诉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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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案情介绍: 被告人李某2为达到将登记在已故父亲李惠民名下的本市虹口区丰镇路XXX弄XXX号XXX室房产变更至自己名下的目的,与他人合谋,捏造其与弟弟李某1有法定继承纠纷,于2018年11月9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继承上述房产。诉讼期间,被告人李某2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并由他人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假冒李某1作为被告应诉表示放弃继承上述房产,法院于同年11月21日出具(2018)沪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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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夫妻房产,虽登记一人,私自赠与他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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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判要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彭CX在其与金MZ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祁CX进行感情交往并将夫妻共同财产涉案房屋赠与祁CX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侵害了金MZ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金MZ有权要求返还相应财产。 二、案情介绍: 金MZ与彭CX于1990年6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2007年,金MZ与彭CX共同购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虽登记在彭CX一人名下,但为金MZ与彭CX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近期,金MZ发现涉案房产已不在自己名下,故质问其丈夫大彭CX,彭CX才坦言,其早于2018年就已将涉案房产过户至情人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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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3.茶水费、团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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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茶水费 (一)何为茶水费 茶水费或者喝茶费,据说,是广东一带特有的餐饮文化,诸多茶楼食肆一直有收取茶位费的传统,即在店里消费,不管喝不喝茶,每人都要交一定金额的钱,谓之茶位费,或餐具费。 这类词汇蔓延到房地产行业早已屡见不鲜,通俗讲就是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开发商或者其他房产中介机构在房价之外向购房者收取的好处费,即回扣,购房者则借此以期通过特殊渠道购得好房源。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一种“潜规则”,名目五花八门,在具体数额上也会因房地产所处的城市、地段、房价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2020年4月份,随着深圳楼市火热,多个楼盘被曝出百万元“喝茶费”“更名费”,购房者想要买到房子,需提前支付高达百万元的“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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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2.认筹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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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认筹与认购 一、认筹 (一)认筹的概念 以上海为例,2017年之前的认筹,通常是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通过一定的优惠方式,吸引有购买意愿的客户,为正式开盘做铺垫而进行的一种营销手段。随着2017年5月3日,沪建房管〔2017〕37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的出台,上海购房公证摇号政策落地,拉开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的认筹大幕。该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以前先来后到的购买方式,使购房客户取得了公平购房的机会。同时对于开发商来说,通过认筹可以筛选出有购买实力的优质客户、预测到开盘销售效果、获得一大笔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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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1.楼书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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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楼书广告 有一句描述业主购房遭遇到开发商各种套路的谚语,业主走过的最长的路,就是开发商的套路。可见,业主在购房中遇到问题多如牛毛,讲来句句都是泪和心酸。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吸引你接触楼市的敲门砖——楼书广告。 “楼书”,通俗来说就是宣传广告,是开发商为销售房屋,制作的一种印有房屋图形和文字说明的广告性宣传材料,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地理位置、楼宇简介、房屋平面图、房屋主体结构、出售价格及附加条件(如代办按揭)、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但是,开发商为了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将创意发挥到了极致,留下了一条条雷人广告。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楼书广告的形式更是千变万化,令购房小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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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陷阱:九大买卖纠纷热点与反击策略——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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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抱必胜之心 ? 作为一名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执业也有10年了,早就有写一本关于房产实务的书的想法,但迟迟没有动笔。近些年在代理小业主与开发商的对抗中,经常碰到一些律师,本来是正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处于弱势的小业主还常常被开发商诬陷为“房闹”等贬义性称呼。 2020年国庆节刚过,正在处理的几批起诉开发商案件又遇到类似情况。搜了搜市面上的书籍,内容上专门帮助小业主对抗开发商不多。因此,就有了写这本书的冲动。回顾自己代理案件、写作的过程,书名直接用团队宣传口号:蚂蚁斗大象,律师来帮忙。 于是就呈现出本书的基本机构,从楼书广告、认购书、茶水费(团购费)、网签合同、交付、质量问题、规划变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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