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疑问
宣传楼书、广告、涉嫌欺诈、XX签约运营、逾期办证、违约金、开发商到底是谁、无法开具发票、款项支付给不同公司、两家公司出现矛盾、等待仲裁结果、尾款是否要支付、产证是否能办理、和工作人员的录音录像、到期不付租金、不开工、开业、退房退款还是继续履行、打赢官司无法执行等。
经过代理该楼盘的案件,将大家关心的问题做了上述总结。代理中明显感觉到开发商除了拖延,更会利用业主签约时留下的隐患发起反击,甚至连基本事实都予以否定,绝对颠覆你的三观。
一句话:一切为了开发商自己的利益。
利弊分析
利:现在可以选择退房、退款或者继续履约,在自己认为投资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有了退出的机会。
具备了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1.《出售合同》第19条对于逾期办证超过180天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2017年10月30日的《承诺书》对于不按时出具发票、不办产证、不开工开业都可以退款退房;
弊:解除合同也障碍重重,同时开发商会发起反击,而且也不是毫无道理。
1.解除合同要书面通知到开发商,如果拒收无法送达,是否能达到解除的效果;
2.开发商对合同解除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向法院确认解除合同效力;
3.开发商也会起诉或者反诉业主;
a.部分业主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有被追究违约金的风险;
b.部分业主将款项付给XX;开发商2017年10月30日给所有业主出具《承诺书》,但不久就向部分业主发送澄清情况、解除合同、支付20%赔偿金的《告知函》;
4.解除合同还会面临房子退了,款项是否能退还的尴尬境地;
5.继续履约同样会面临产证能否办理、项目能否开业、运营或者烂尾、接盘的不确定性。
我的建议:
1.运用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虽然案件涉及业主众多,但也是一人一案,业主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没有精力投入到和专业开发商对抗的持久战中,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同时采取保全措施,冻结账户、股权、查封涉案房产,为以后案件的执行提供保障。
2.退房退款还是继续履约的选择。
首先当初购买的目的是投资,你本身就有判断能力,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对商铺所在地段的市场行情等因素做出自己的决策;其次,诉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也可以根据事态的进展及时调整诉讼策略。比如:现在起诉解除合同、退房退款,随着项目的进展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甚至撤诉。
3.诉讼需要准备的资料。
- 买方所有人的身份证、出售合同、经营管理协议、收据发票、告知函复印件等各3份。(一定自己复印好、不要嫌页数多、费用不高)
b.委托律师要和律师确定好律师费,签订委托书、代理协议,不委托律师也可以按这些准备。
特别说明
1.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是两回事,通常认为道理上成立的在法律上不一定成立,但合同你已经签字确认,虽然你没有仔细看过,现在感觉不公平;
2.法律意见、观点都不是绝对的,都存在被反驳、攻击的可能性,因为诉讼本来就存在不确定性;
- 比如本案中的虚假宣传、书面通知以寄出为准、合同解除、承诺书有效、工作人员代表XX等等,都需要经过反复证明、辩论,最终根据由法院裁决认定;
4.随着维权的进行业主人数不断减少、退出、分化、埋怨律师等等你要慢慢学会接受;因为,无论结果怎样也不会达到当初购买时的期望。
5.上述仅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意见,是我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思路,不足之处大家一起交流、补正。未经本人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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