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老王专栏 相关文章

跟老王律师学签房地产买卖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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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房屋买卖合同全称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房地产买卖的示范文本。 面对动辄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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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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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属性,系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住房,其目的是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利益。 允许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转让将扰乱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应认定为无效。 对于满足条件的该类房屋的转让,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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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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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高不下的房价,让很多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放弃了购房的愿望。 水涨船高的房租也使得一部分人远离了城市中心。 这时,农民房,因为低廉的价格,成为很多人安家的选择。 但现实很残酷。 农民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的权利,未经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批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无权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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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王律师学签房地产买卖合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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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称的房屋买卖合同全称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房地产买卖的示范文本。 面对动辄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签订技巧: 本条款是对于交易房产转让款,也就是总房价的约定,是房产交易的核心条款。 风险提示: 实践中该价格通常会出现3中情况: 1.实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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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解除合同与继续履行合同、逾期交房的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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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7年4月28日,A某、B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B某向A某购买位于浦东新区宣桥镇南六公路399弄X号XX房屋,房屋总价人民4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6月30日前交付;买方未按期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自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算到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7日未付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未按期交付房屋(包括交接和权利转移)的,应按买方已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自约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买卖合同附件三付款协议约定,首期房款为140万元,第二期房款26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若贷款申请未经银行审核通过或额度不足,买方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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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涉家庭利益的重大事项,妻子以丈夫未得授权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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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产在出售过程中,合同上仅有夫妻一方的签字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出售方是否必然有权拒绝出售房屋?近期,虹口法院就审理了一例丈夫代替老婆签字引发的合同纠纷。 【案情回放】 陈先生和童女士是夫妻,二人名下共有一套房产。2016年1月,经中介公司居间,陈先生就该房屋与买家李阿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房价为28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合同落款处本该由童女士签名的地方则由陈先生代签,合同签订当日,李阿姨即支付了定金5万元。 但事后,童女士却称其并不知道陈先生出售房屋,更没有授权陈先生代其在合同上签名,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现不同意出售房屋。李阿姨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陈先生、童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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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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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 址: 电??? 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提交人民法院。 点击下载:授权委托书(法院格式)

动迁安置房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7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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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上海动迁房满三年才能过户的时间起算标准:1、业主的产证满3年(即小产证满3年)。2、动迁协议满3年且大产证(开发商的)满3年,即使小产证不满3年也可以上市交易。 很明显此类房产的交易周期远远长于普通的二手房交易,因此容易产生的风险就更多,实务中比较容易出现纠纷的一般涉及以下8个方面。 一、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于是很多人认为动迁安置房不能买卖,签订的合同无效。实际上我国的《合同法》判断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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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不能居住,帮你减少损失的4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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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文件《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重大新规。文件要求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2017年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商办类项目进行进一步整顿。其中规定,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上述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出现大批业主退房现象。退房直接原因就是本来购买用于居住的房产,可能不能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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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避开购房中可能出现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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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购费 1.关于购房客户与销售商之间签订的类似分销团购优惠申请书、团购协议、认购书、居间协议等文书的性质,应当属于居间服务的一种形式。与普通的居间服务比较,除了具有促成买卖双方交易的功能之外,还把房屋团购作为一种促销方式,但最终的优惠方案或折扣幅度是由开发商决定的,团购组织者本身无定价权。 2.开发商、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不能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团购费。 3.第三方组织团购的公司收取团购费法律是不禁止的。 二、定金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该性质属预约合同,所涉定金是双方为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而设立的担保,其性质属立约定金,即一旦出现一方有反悔不买(卖)或不按约前来签订合同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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