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购得房产,为何无法通过诉讼要求腾房?
一、案情简介:2017年6月1日,原告叶晓芬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程序中以2,805,000元竞买获得系争房屋的产权。2017年6月5日,江苏省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1282执恢147号执行裁定书,确认系争房屋归原告所有。随后,原告在法院协助下办理了系争房屋的产权证。然,原告多次通过社区警察、居委会等前往系争房屋要求被告搬离,屡遭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如所请。 二、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搬离原告所有的位于的上海市共和新路XXX弄XXX号XXX室(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无权占有期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以原告获得产权之日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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