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要谨记:别贪小便宜吃大亏

Auth:lawyerwang       Date:2018/10/4       Cat:老王专栏诉讼专题       Word:共1070字       Views:

已关闭评论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耳熟能详的谚语,多用来教育人不要贪小便宜,也用来感叹某人由于贪小便宜而遭受到重大损失。除非你是行业专业人士,否则在二手房买卖中遇到价格低于市场价的房产,内心一定要告诫自己:这些小便宜一定不要贪!

1.有异常的抵押贷款;

房产存在抵押正常的情形是,购买房产时购买人支付了3.5成及以上的首付款,剩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每月按时向银行归还贷款。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相对来讲,风险很小。

哪种情况才是我们提到的异常呢,比如抵押权人是个人或者小贷公司、借款数额较大、借款时间发生在最近、存在二次抵押甚至多次抵押等。如果产权人在交易中收到款项没有归还贷款或者无力偿还抵押权下的款项,直接会阻碍交易的进行,甚至无法进行交易。

2.有诉讼、被查封;

产权人涉嫌诉讼,房产被查封,交易风险自然变大,诉讼本身就会导致交易的延迟,一旦诉讼结果对产权人不利,同样也会导致交易失败。

3.有不符合常理的租约;

通常房屋租赁的租约一般介于1-3年,出现5年、10年的租约你就要当心了,何况实务中类似情形出现20年的租约的概率反而更高。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存在,租赁关系可能会扰乱整个买卖的进行。

4.有户口未迁走;

户口的重要性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此处不再赘述。虽然当地公安机关出台了强迁户口的措施,但实务中的执行情况没有这么理想,要迁走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合同有强迁的约定、户口是合同相对方的、双方之间没有纠纷等等。最终若房屋中有户口没能迁走,虽然不影响你自己户口的迁入,但直接影响你房产的交易,尤其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市场价的8折都不一定有人愿意购买。

5.有人占用;

你也许有疑问,怎么会存在这种情况呢?答案很明确:有,而且还不少呢。一般哪些情况导致的呢,比如房屋交易中房产已经过户但上家没拿到全款、房子已经出售但房客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自己的房子因欠债被人占用等等,无论合法占用还是非法占用,一旦遇到将会耗费你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

6.凶宅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你如果不小心购买房东隐瞒真实情况的凶宅,无非这几种解决办法:

a.认栽

b.要房子但要降低价格

c.退房退款

根据我国社会传统风俗,涉案房屋曾为“凶宅”一事确实会对涉案房屋的价值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进而左右买家的购房意向。

7.一套房子有N多个产权人

一套房子有1.2.3个产权人都是正常现象,但是如果一套房子出现5个、10个产权人,而且各个产权人意见还不一致,即使有共有权利的处理规定,但也给买卖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二手房买卖中,出现过分低于市场价的房屋,你就要当心了。

除非注明,上海房产律师|房地产法律咨询|房法网-专注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执行和处置文章均为原创,本文地址 https://cnlaws.com/archives/803,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作者: 简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