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第2期: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Auth:lawyerwang       Date:2025/01/22       Cat:执行领域       Word:共1567字       Views:

已关闭评论

 

?一、执行异议之诉的定义?:执行异议之诉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中止对特定标的执行的裁定不服,认为案外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继续对该执行标的进行执行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2024.1.1第238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执行异议之诉的类型: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

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4条

  1.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变更、追加规定》第32条

4.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10条

5.债务人异议之诉

《异议复议规定》第7条、《执行和解规定》第19条

?二、启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此外,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法院裁定驳回,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启动程序?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之前,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必须先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裁定驳回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才能进一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4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提交材料?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书、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诉讼)、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如委托律师诉讼)等。

 

?五、法院接收与审查?人民法院对起诉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六、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10条? 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11条? 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

除非注明,上海房产律师|房地产法律咨询|房法网-专注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执行和处置文章均为原创,本文地址 https://cnlaws.com/archives/2399,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作者: 简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