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人只是借口
有的案件很奇怪,案件马上要出判决了,法官通知已经更换法官,现在法官需要了解一下案情,要再次开庭。如果开庭仅仅是为了熟悉案情,这种情况也很正常,毕竟新法官很有可能不了解案件的详细细节。
但是,如果更换法官之后,对方提出新证据、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你就要当心了。本文探讨的就是换人之后,审判流程也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三、分析。
1.换人要有合法的理由,而且要提前告知当事人;
2.恢复庭审也是为了了解案件情况。
3.重新审理、甚至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提交新证据等超出了解案情范围的事项,代理律师要谨慎处理。
四、结论
法官是独立审判,不同的法官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意见,这也是换人的风险,即有利就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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