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景:
1.业主购买的是期房,对于房屋要交付后才能真正的使用、占有,对于噪声基本上没有可以控制的措施;
2.通常都是搬进新房后,被电梯、楼上楼下、左右邻居周边的噪音吵得睡不着觉,且声音极大。用常用仪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音超出国家标准。
二、法律分析:
- 噪声不等同于噪声污染,侵权行为人的主观上要有过错,其外观须具有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排放的噪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其才应承担噪声污染侵权责任。
- 《民法典》第1229条也有规定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受到环境噪音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三、总结提示:
- 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 。现阶段,我国评价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二手房陷阱11:一房二卖的最大风险是钱房两空
一、场景:
一房二卖”指房屋卖方违反最基本的诚信,将同一套房屋先后或同时出卖给2个或者2个以上的不同买方。
二、法律分析:
1.签订的买卖合同等协议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
2.主张解除签订的买卖合同、出售转让合同,作为出售方,应保证对房屋的处分权,实际却一房二卖,多次反悔,将案涉房款挪作他用,导致了损失,构成违约,可解除前述合同。
3.对于购房款理应返还。
4.对于赔偿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构成违约,对此有合同约定,可参考涉案房屋的评估价值、违约情况、支付房款的时间,支持该部分损失。
5.主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方)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合同的第八条约定明确,一房二卖导致原告不能取得产权等,中介方承担连带责任,主张具有依据,予以支持。
三、总结提示:
1.看房屋是否交付。
- 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 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 买受人是否适宜履行合同。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对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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