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上海房产律师,上海房地产律师,上海二手房,上海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业主维权,蚂蚁斗大象 相关文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 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暂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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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 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京高法发[2011]400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暂行意见》已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暂行意见 为配合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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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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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执行专业委员会2012年3月5日第1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效力等级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2003.04.28时效性已被修改 施行日期2003.06.01 》(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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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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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的通知 粤高法发〔2022〕5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2年总第36次会议、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 为正确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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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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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1、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应如何认定? 答:“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指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例如,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中未约定的与商品房买卖有关的内容,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磋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收受定金后,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情形。 因一方当事人恶意磋商导致合同无法订立的,应当按照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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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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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随着住宅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商品房逐渐由毛坯房转变为全装修成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愈加集中在装修质量环节。为平等维护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正确、及时审理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全省审判实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制定本指南。 1.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概念。本指南所称的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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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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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1年审判委员会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维护房地产交易诚信,促进海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海南商品房买卖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关于逾期办证违约纠纷 1、购房人以开发商逾期办证为由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开发商取得拟售房产初始登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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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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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参考意见》 4月29日,温州中院民四庭审判长联席会议就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在去年6月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例会上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备忘录,现予以刊登,供审理时参考。 第一条 人民法院认定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所作允诺视为要约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广告涉及的内容应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之内;(二)广告内容针对的是房屋及其相关设施; (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必须具体确定; (四)承诺的内容必须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价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 第二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的认购书、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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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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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解答 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十三项主要内容,实践中如何判断商品房认购书系预约还是本约?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只需具备核心要件即可,无需十三项内容全部齐备。如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已经具备拟购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的,应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本约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可否起诉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预约合同义务即签订本约? 答:当事人一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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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因出卖人未依约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义务而起诉时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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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因出卖人未依约履行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义务而起诉时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通知 全市法院立案庭: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因出卖人未依约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义务而起诉出卖人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给付因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应负担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等案件时,应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合同履行地,理由如下: 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中的‘争议标的’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争议标的履行地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的履行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无论诉请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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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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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着力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领域的突出矛盾,进一步促进商品房买卖市场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稳定,根据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要求,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商,现就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依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自愿、合法、便民、公正的基本原则,立足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以第三方化解、调解为基础和核心,建立人民法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衔接、联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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