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下,火了法院拍卖房

Auth:lawyerwang       Date:2017/08/28       Cat:执行领域       Word:共826字       Views:

已关闭评论

法院拍卖房原本只是法院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附属品,本身存在抵押、查封、债务纠纷等我们国人忌讳的风水问题,是很难登大雅之堂,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在2015年上半年之前的实务操作中,乏人问津,纯属鸡肋的。

2015年下半年开始,此类房产摇身一变成为民众争相购买的香饽饽,地段好的区域的成交价格甚至远远高于市场价。因这几年钢贸案件频发,其中法拍房占的比重也不小,我们就从这展开说。

我2013年开始,代理上海地区几家银行,处理因钢贸事件导致的金融借款纠纷,对其中的法院拍卖房产的盛衰深有感触。

这些资产办公楼居多,法院评估价的6.4折三拍流拍,再进行变卖也是处置不了的,最后会抵债给各大银行,成为烫手山芋。住宅一般是钢贸从业者居住的地方,而且裙带关系浓厚,亲戚老乡扎堆居住,好不热闹。

法律诉讼作为最后的救济方式,像香港警匪片中的警察一样粉墨登场。

这就是此类案件的来龙去脉,作为专业人士当然不是为了介绍这些,这仅仅是让你知道有这么回事。

作为喜欢看热闹的吃瓜群众,看到这里可以洗洗睡了。

接下来从律师角度分析下价格高于市场价的原因。

1.作为合法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的购房方式。

限购这事也懒得说了,反正扼杀了一大批有志青年的理想。好在限购在法律面前是无用的,凭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照样可以办理过户。于是在铜墙铁壁上硬生生撕了一道口子钻了进去,岂是金钱能解决的问题。

2.拍卖成交后拍卖行要收佣金的,又不是某宝0佣金。

按法律规定,拍卖200万——1亿的标的一般收取5%-0.5%的佣金,具体数字可以自行计算。

3.缺少专业的中介机构或者服务商。

法律、房产、金融、拍卖等专业知识都要具备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服务商,而现实情况是房产中介、投资公司、拍卖公司、担保公司等从业人员充斥其中,依靠有关系、能搞定等噱头,扰乱了普通群众的视线。当然,我们一直在努力向专业的服务商发展。

好了,不说了,再说,法拍房也要限购了。

最后再次声明,这些内容仅仅代表本人观点,仅供大家交流探讨使用,仅供参考。

除非注明,上海房产律师|房地产法律咨询|房法网-专注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执行和处置文章均为原创,本文地址 https://cnlaws.com/archives/88,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作者: 简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