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称的房屋买卖合同全称为《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房地产买卖的示范文本。
面对动辄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产,了解合同的条款内容,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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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乙方共同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燃气初装费按以下第_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签订技巧:
附件四作为第八条的补充条款,给买卖双方有了选择的空间。
风险提示:
- 根据第七条确定风险责任转移的时间节点;
2.风险转移之前的日常费用的过户、费用承担,做出明确的约定。
老王建议:
- 转移占有的时间节点一定要前后一致,实在搞不清楚就具体到
年月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2.上述项目的变更、过户费用一般免费或者费用不高,但如果约定不清虽然无伤大雅,但容易影响自己的心态,谨慎为好。
本文由上海房产律师王俊伟提示讲解,仅供探讨交流使用,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房法网https://cnlaws.com/——一个专做房地产案件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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