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放款或需等2-3个月,违约责任如何划分

Auth:lawyerwang       Date:2021/03/7       Cat:老王专栏行业资讯       Word:共679字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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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批的房贷,到今年还没放下来。”2021年刚刚过完春节假期,有市民为房贷款发起了愁。随着此前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房贷的审批发放时间确实出现了延长。记者调查走访发现,不少银行的放款周期需要2-3个月,对于购房者来说,确实需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时间。

有购房者说,自己在去年年底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商业贷款100余万元,但是当时因为银行额度关系,被拖到了今年,而如今,春节过完了,贷款还没有放款,等待时间已经接近2个月。“没办法,还有很多贷款单子,都在排队等着呢,应该快了。”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

对于买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大家也各执一词。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王俊伟律师认为:1.如果合同约定贷款的付款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属于违约了,通常合同会约定以总房

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三、二等支付违约金;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贷款支付具体时间,仅仅约定贷款审批通过或者额度不足需要现金补足等字眼,实务中会参照二手房贷款放款的交易惯例来判断,比如在上海地区过户之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都能发放贷款,超过一个月也违约了。只是这种情况下,法院考虑到买方没法控制贷款发放时间,会把违约金数额调低。

  1. 致命的风险还在后面:逾期付款时间超过7天、10天、15天,按合同约定,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房价出现波动的情况下,卖方完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涨价,而且一旦涉及诉讼,贷款即使审批通过也很难发放,买方短时间也很难筹集大笔资金,自然陷入被动局面。

因此,房贷放款时间一旦延长就会出现违约,交易时一定要给自己留够充足的时间,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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