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7月份房产纠纷投诉案例

Auth:lawyerwang       Date:2020/07/16       Cat:老王专栏行业资讯       Word:共1781字       Views:

已关闭评论

上海房产律师——7月份房产纠纷投诉案例 - 第1张图片

信件标题: 产证办理

来信日期: 2020-06-05

信件内容:

我是世茂福晟钱隆广场的业主,该项目于2020年4月20日交付,已晚于合同交房日期2个月。现恳请政府主持公道,敦促开发商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大产证的办理,及时配合提供业主们办理小产证所需要的购房发票,保证孩子们顺利转学、入学。

回复日期: 2020-06-11

公开日期: 2020-07-10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处理情况: 周同志: 您通过人民来信反映住房大产证问题的信访件,已由相关部门转来我委,我委接件后十分重视,立即核实情况并协调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经了解,海悦华庭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月20日启动交房工作。 现建设单位表示正在抓紧办理大产证相关事宜,其预计八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信件标题: 延期交房

来信日期: 2020-07-01

信件内容:

我是禧瑞祥云业主,开发商中粮首创。5月底接到开发商通知需要延期,原定6月30日延期至8月中上旬。目前开发商态度冷漠,不接受协商,拒绝商议赔偿事宜。希望政府为我们做主,按照合同延期一日,万分之二的赔偿损失给与业主赔偿。

回复日期: 2020-07-08

公开日期: 2020-07-13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处理情况: 司同志:您好!您来信(来访)反映的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请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特此告知。

信件标题: 维权

来信日期: 2020-06-18

信件内容:

2019年06月我们借款预购了当时三盛宏业旗下的颐盛御中环二期(康安路567弄颐盛云锦苑),目前仍处于建造阶段。 1.开发商不撤抵押导致业主已购房屋未完成登记,严重侵害业主利益。2.大股东民生信托不作为,业主终日惶恐不安。3. 开发商钻预售制度的漏洞,酿悲剧! 预售制的漏洞以及资金监管的不力,导致业主处于被动局面。恳请政府敦促上海海东房地产公司和民生信托尽快办理撤押和预告登记,同时确保项目保质顺利推进!

回复日期: 2020-06-22

公开日期: 2020-07-10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处理情况: 李同志: 您来信反映的与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大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购房纠纷属民事范畴。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信件标题: 商铺欺诈欺骗

来信日期: 2020-06-17

信件内容:

我是浦东新区祝桥镇百熙路万街商铺的业主,商铺于2015年1月1日交房,交房时就被迫签订一份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2015年4月1日起10年经营权,前面两年免租金无收益,从第三年起租金按业主与物业管理9:1分成,但在两年免租后,一直零星收到少许租金,然而2019年6月收到物业信函表示因租户拖欠而无租金分成,至今一年多无任何信息。 敬请相关部门给我们上千户业主主持公道。

回复日期: 2020-06-18

公开日期: 2020-07-02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彭同志:您好!您来信反映开发商拖欠约定租金的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请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特此告知。

信件标题: 维权

来信日期: 2020-06-16

信件内容:

本人购买了当时三盛宏业旗下的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上海御中环(上海颐盛云锦苑)二期的期房,目前处于建造阶段。 开发商做了在建工程抵押,但是开发商一直到2020年6月还没撤抵押,没有配合我做房产预告登记。随着2019年三盛宏业资金链断裂,海东房地产公司90%股权划给了民生信托。但是民生信托坐视不管,海东房地产公司还是一直面临资金紧张,没有资金办理御中环一期大产证和一期,二期的撤抵押。 同时,我们也担心由于资金问题,二期随时停工而成为烂尾楼盘。

回复日期: 2020-06-19

公开日期: 2020-06-24

公开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处理情况: 黄同志: 您来信反映的与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大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购房纠纷属民事范畴。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除非注明,上海房产律师|房地产法律咨询|房法网-专注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执行和处置文章均为原创,本文地址 https://cnlaws.com/archives/1485,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作者: 简介:

评论已关闭!